四大家鱼混养每亩配比(池塘养殖鱼类的混养模式设计)

尽管各种养殖鱼类混养模式都是鱼混养根据当地的具体条件而形成的,但它们仍有许多共同点和普遍规律。亩配模式在设计放养模式时,比池应遵循以下原则:

(1)每一种混养模式均有1~2种鱼类为主养鱼,塘养同时适当混养搭配一些其他鱼类。殖鱼

(2)为充分利用饲料,混养提高池塘生产力和经济效益,设计滤食性鱼类与“非滤食性鱼类”(俗称吃食鱼)之间要有合理的鱼混养比例。在一亩净产500~1000kg的亩配模式情况下,前者与后者的比池比例以40%:60%为妥。

(3)鲢、塘养鳙的殖鱼净产量不会随吃食鱼产量的增加而同步上升,一般鲢、混养鳙每亩净产为250~350kg,设计鲢、鱼混养鳙之间的放养比例为35:1。

(4)一般上层鱼、中层鱼和底层鱼之间的比例为40%~45%、30%~35%、25%~30%为妥。

(5)采用“老口小规格,仔口大规格”

的放养方式,可减少放养量,发挥鱼种的生产潜力,缩短养殖周期,增加鱼产量。

(6)鲤、鲫、团头鲂的生产潜力很大,因放养规格间距较小,经统计分析表明,其净产量的增加,首先与放养尾数有关。故在出塘允许的情况下,可相应增加放养尾数。

(7)同样的放养量,混养走路多(包括同样不同规格)比混养种类少的类型,其系统弹性强求,缓冲力大,互补作用好,稳产高产的可能性更大。

(8)放养密度应根据当地饲料和肥料供应情况、池塘条件、鱼种条件、水质条件、渔机配套情况、轮捕轮放情况和管理措施而定。

(9)为使鱼货均衡上市,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大规格鱼种,供年初放养和生长期轮捕轮放用,并适当提前轮捕季节和增加轮捕轮放次数,使池塘载鱼量始终保持在最佳状态。

(10)成鱼池套养鱼种是解决大规格鱼种的重要措施。套养鱼种的出塘规格应和其年初放养的规格相似,其数量应等于或稍大于年初鱼种的放养量。